第二十三章 蝼蚁尚且偷生,何况人呢-《爱有佳期,缘来是你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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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诗薇,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,你救了这些蚂蚁,说不定将来或许会有好报。”

    英龙幽幽的说着,伸出手抚摸着诗薇的纤纤玉手。

    诗薇的皮肤很白皙,英龙摸上去感觉非常柔润的感觉,带着一丝清凉,但诗薇的手心却是非常温暖。

    “这一根榨菜丝就够它们吃上好几天了,喝水不忘掘井人,要说起来是你带给了它们口福。”

    诗薇幽幽地说到。

    “可是它们知道是我带来的吗?”

    英龙不免怀疑。

    “谁知道呢,说不定等它们转世为人的时候就会想起来的。”

    诗薇扯了一根狗尾草撩了撩地上的蚂蚁。

    那些蚂蚁被惊动了一下,仍然不肯散开,看来它们舍不得口中的美味。

    “你看民以食为天,连蚂蚁都是这样。”

    英龙笑了笑,原来世界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如此,连蚂蚁也不例外。

    诗薇看了看英龙。

    “你是不是有什么启发啊?”

    英龙惊讶地看着诗薇。

    “你是中文系的学生,那你会用这个例子写一篇文章吗?”

    诗薇奇怪了:“写文章,用这个例子?英龙,你别开玩笑了。”

    诗薇觉得英龙说这话未免太严肃了,就拿蚂蚁做文章未免太过深刻。

    英龙想了想问诗薇:“那以后想当作家吗?你是学中文的,不发挥自己的优势未免可惜了。”

    诗薇有些咂舌:“当作家,没有想过,学中文就要当作家啊?当秘书不也一样吗?还可以赚钱。”

    诗薇的话很现实,如今当作家未必有当秘书赚钱,而且时下秘书也是一个不错的行业,而且非常体面。

    英龙觉得诗薇的话也有道理,假如真要诗薇当作家的话,也许前途会很艰辛,并且这条道路也很寂寞。

    “但是你也可以想一想,以后有了工作,业余时间可以写点东西,赚点稿费。”

    诗薇觉得英龙的话很有意思,应该是个不错的想法。

    “是啊,那倒也是一个办法,不过每天爬格子也很无聊,但是写点东西赚点稿费倒是不错的想法。”

    英龙见诗薇赞成他的想法,便宽心地搂住诗薇。

    “我觉得你就是一个才女,很多人都不想学中文,认为没有前途,但是你却选了这门专业,是不是你很喜欢文学?”

    诗薇见英龙问到了点子上,便笑着回答:“没错,我喜欢文学,所以才会选择这个专业。”

    英龙没想到自己竟然猜中了诗薇的想法,便说:“那以后就写小说吧,我当你的读者。”

    诗薇见英龙居然把她的话当真,就敲了敲英龙的脑袋:“你太幼稚了吧,写小说,你当是中学写作文啊?几十万字的小说那么容易写吗?哈哈,你可真是异想天开!”

    英龙见诗薇笑他,觉得有些委屈:“你也太看低自己了吧,你就不能写小说吗?真是的,你这是浪费自己的才华!”

    英龙说的雄赳赳气昂昂的,觉得诗薇不但太看不起自己,也误会了他的一片好意。

    诗薇发现英龙说的很认真,没有一丝虚伪的意思,便和英龙开玩笑说:“那你送我一台电脑吧,不然拿笔在纸上写太费力了,而且我的字也写得不太好,别人会看不懂。”

    英龙愣住了,“送电脑?可是现在电脑那么贵,我手上也没有那么多钱啊?但是既然诗薇说了,也不能让她失望。”

    “送电脑,那好,不过要等我毕业找到工作以后再送,现在我还是一个学生,手上没那么多钱,不过我记住了,以后一定会送你电脑的,你相信我吧!”

    英龙信誓旦旦,虽然他现在没钱,可是等有钱了,再送电脑给诗薇,他不会舍不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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